记者昨日从禅城区城建部门了解到,从今日起,全区城镇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申请地点由居委会调整至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流程由“三审两公示”变为“二审全程公示”。
此次流程变化是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佛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以及《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作出调整,目的是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提升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首先是对申请地点及流程作出调整。申请地点由原来的各居委会变更为申请人户籍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请流程由原来的“三审两公示”,即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复审、区终审,镇(街道)、区两级公示,改为“二审全程公示”,即镇(街道)、区两级审批,整个审批流程网上全程公示。
同时,此次调整,还精简了申请材料。通过精简优化,申请家庭无需再提供社保、公积金、个税等资料,由税务、工商、车管所、人社、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审核部门直接通过系统进行审核。精简的同时,实现审核材料更精确。而申请人也可以直接用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的一门式自助机,自主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直接打印并签名确认。
此次调整最大的亮点,在于审批时限的缩减。按照之前的审批流程,居委会初审需要40个工作日,镇街审核需要25个工作日,部门联审需要50个工作日,区级公示需要10个工作日。这样下来,完成整个审批流程需要125个工作日;而通过调整之后,现在的审批时限调整为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受理、镇街审批需6个工作日,部门联审、区级综合审查需20个工作日,结果公示及通知需4个工作日,总共只需要30个工作日便可完成整个审批流程。
审批时限的缩减,得益于审核工作的“信息化”。目前,全区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均已实现信息化,在此基础上,审批部门与税务、工商、车管所、人社、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实现实时核查申请家庭的社保、税务、公积金、房产、工商、车辆等信息资料,极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区城建部门提醒,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申请资料、法律责任等具体内容,可登录“禅城区住房保障网”进行查阅。
公租房申请新变化
变化1 申请地点变化
由原来户籍所在各居委会变更为户籍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变化2 申请流程变化
原来的“三审两公示”,即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复审、区终审,镇(街道)、区两级公示;改为镇(街道)、区两级审批,整个审批流程网上全程公示。
变化3 申请材料精简
优化之后,申请家庭无需再提供社保、公积金、个税等资料,由税务、工商、车管所、人社、公积金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审核部门直接通过系统进行审核。
变化4 审批时限缩减
审批时间由原来共125个工作日缩减3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