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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保障房约有10200套 “新市民”有望列入保障房对象

2018-11-19 08:56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乐有家研究中心

昨日,记者从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佛山市住房保障工作,深入了解“新市民”的收入、分布、住房需求等情况,佛山市“新市民”住房保障需求调查正在全市范围开展网络问卷调查,顺德区“新市民”可登录区国土局官网进行填写。这意味着“新市民”也有望列入保障房对象,将为下一步开展“新市民”住房保障提供依据和数据支撑。

  顺德区目前保障性住房情况如何?据统计,顺德区共有保障性住房约有10200套。区国土局表示,今后为解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顺德区还积极建设保障性住房以及探索农民公寓(或称“社区公寓”)试点,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新市民”

  也可申请公租房

  记者留意到,根据相关保障房政策,部分公租房项目在保障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前提下,已逐步对新就业、“新市民”等无房家庭出租。

  目前,顺德区住房保障方式包括公租房配租和租赁补贴。通俗来说,就是“有房给房,无房给租赁补贴”,顺德区国土局表示,这是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该部门表示,北滘广教保障房项目、容桂金都名苑、和谐花园项目属于限价房和企业公租房,均已销售完毕,并已面向符合条件的人员出租。

  限价房项目在土地出让文件中已明确限定销售价格、面积户型、销售对象等,企业建成限价房后只能以不高于限价的价格销售给符合条件的人员。企业公租房由企业自行建设,并纳入顺德区住房保障范畴,房屋建成后只能向符合条件的无房职工出租。

 “联姻”社会资源

  解决住房问题 

  据了解,为解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顺德区积极建设保障性住房以及探索农民公寓(或称“社区公寓”)试点,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2015年7月正式实施的《顺德区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表示,顺德区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机构参与建设公租房,创新引资方式。办法显示,公租房配租按建设单位性质的不同,分为政府公租房配租和企业公租房配租。其来源包括政府投资;政府委托企业或其他组织建设的住房,或者双方按约建设的住房等。据了解,北滘广教保障性住房项目是顺德首个由社会资本建设的限价房保障房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为积极妥善解决固化宅基地问题,顺德区积极引导将固化宅基地指标置换成城镇住房或村民住宅。今年10月,均安镇沙浦村社区公寓正式落成,这是顺德区第五个社区公寓试点。沙浦村党委书记吴邓家表示,沙浦村委采取自筹资金建房的模式,一方面充分向村民解读相关政策,听取村民意见,另一方面整合专业资源,如邀请有资质的单位起草可行性报告,质量财监小组,聘请监管公司,执行严格的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接受村民的监督,获得村民的认同。

  吴邓家表示,符合条件的村民可以成本价购房。同时,节约的92亩土地可进行市场化运作,为城市发展提供空间,所得收益将按分八留二量化分配给股民,村民可获多重收益,体现了对资源的整合和链接功能。顺德区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顺德区将出台并落实相关政策,联合社会资源,大力推动社区公寓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关注

  1.农民公寓是否属保障性住房体系?

  公寓用以解决固化宅基地权益问题

  今年3月,《加强基层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的意见》系列文件曾指出,要将农民公寓建设纳入保障性住房体系。顺德区国土局表示,农民公寓与保障性住房不属同一体系,但均有“保障”的功能。其原因在于,农民公寓是为解决有固化宅基地指标的农民户的住房问题,保障的主要是当地户籍村民的权益;而为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而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则为了保障其基本的住房需要,其保障范围扩大至无房新就业职工和异地务工人员,即“新市民”群体。

  2.今后顺德保障性住房够用吗?

  重点工作在于对已建房源的分配和管理

  顺德区国土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顺德区保障性住房体系包括限价房、经适房、公租房、租赁补贴,至今提供各类公租房(包括政府公租房、企业公租房)约8000套,限价房约2000套,经适房约200套,租赁补贴每年约发放400~500户。

  为解决市民的住房保障需求,除安排用地指标集中新建外,顺德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方式还包括商品房开发配建、旧房改建等,今后顺德区住房保障工作重点在于对已建房源的分配和管理。记者查阅文件获悉,自2012年起,顺德区已暂停新建经适房;2014年至今,顺德区未需要新增保障房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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