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广东省政府公布《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称今后全省各地将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其中“新建1万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新建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应配建一所小学。并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新建小区的规划验收,未经核实或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不得组织验收”。
该份“实施意见”还明确,对于全省各地老城区改造配套学校建设不足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居住区,由当地政府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东莞市教育局称,《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公开征求意见,有望今年进入常态化运作。根据省、市的上述政策法规,不久后东莞的新建小区要根据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或中、小学等教育设施,并交付政府使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将接收的学校学位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