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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本市连缴1年 外地连缴2年 才可申请贷款

2017-04-01 18:29 房博士 乐有家研究中心

公积金也跟上脚步了!

3月31日下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表声明,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强调: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含),方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为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机构: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现将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含),方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2017年3月30日及之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按原政策执行。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1日

转载自:房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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